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公 告2010年 第4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规定,经审核,现批准富马酸一钠等4种物质为食品添加剂,批准瓜尔胶等20种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左旋肉碱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,批准留兰香等30种物质为食品用香料。 特此公告。附件:食品添加剂新品种.doc 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.doc 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营养强化剂.doc 食品用香料新品种.doc